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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数字图书馆会带来怎样的变革
发布时间:2009/9/22 所属类别:文化动态

     封寿炎:美国Google公司与世界上的主要图书馆合作,计划建立世界最大的网上图书馆。有人认为这一信息革命将改变世界。对于普通读者来说,这种网上数字图书馆将给他们的阅读和学习方式带来什么样的变革?

  范并思:图书馆学的核心理念之一,是追求知识的最大限度共享与无障碍传播,以实现知识与信息领域的社会公平。数家世界知名大图书馆与Google签约,顶着出版界的压力开展图书数字化工程,实际上也是受这种理念的驱使。

  网上数字图书馆对普通民众的阅读和学习肯定具有积极意义。它至少可以将一些旧的、没有版权的图书和知识,通过网络传播给更多的人。如果它能把这些图书的全文传到个人计算机、甚至手机等阅读终端,那它在这个快节奏的社会里肯定能发挥非常大的好处。

  封寿炎:按照Google公司的计划,部分不受版权保护的图书可以实现网上全文阅读,但是受版权保护的图书,目前只能搜索基本信息,或者阅读部分内容。这与完全的知识共享还存在不小的差距。您认为这主要的原因是什么?

      范并思:大规模数字化工程是一件新事物,它面临着一系列的困难和障碍,未来发展的趋势也有很多种可能性。至于Google未来采取什么模式利用这些已经数字化的图书,可能Google自己也还没有想清楚。比如说将来它仅仅让我们查到书目,还是可以阅读并下载图书的全文;是完全的免费,还是要收费;如果免费,它靠什么来维持数字图书馆的运行;如果它要收费,那么就涉及到著作权人和他们的分成,等等。这一系列的制度、法律和经济上的障碍都不知道将如何解决,因而还难以预料它未来的发展趋势。

  我认为其中最大的障碍还是著作权问题。美国已经将著作权人的权益保护从死后十四年延长到七十年,2007年我国也颁布了《网络著作权保护条例》,强化了对著作权人权益的保护。其实,我们希望图书馆在网上传播公益性文献的行为得到豁免,因为那是公益行为,它能让普通民众享受到这些知识。如果对著作权保护得过于严格,如果将信息从一个终端传到另一个终端都面临法律起诉的话,那么图书馆数字化是很难推进的。

  封寿炎:如果放松了对著作权人权益的保护,会不会削弱知识创新的积极性?

  范并思:这里面还存在这样一个问题,网络著作权不是全给了知识的创造者,它很大的一部分给了知识的传播者。其实在著作权保护和知识共享之间应该达成平衡。知识是要传播的,如果没有传播,著作权也是难以得到实现的。目前最好的传播方式就是网络传播,最低廉、最快捷、最方便。如果用较高的收费阻止知识在网络上的传播,对著作权并没有什么好处,希望能摸索出一种多方共赢的模式。

  封寿炎:普通读者遇到的另一个困难,就是当他面对浩如烟海的图书信息时候,如何才能更便捷地找到自己最需要的图书。相对于传统图书馆,数字图书馆有什么优势?

  范并思:图书的分类和推荐需要很强的专业知识,往往需要专业人员组成的团队才能胜任。所以传统图书馆、大学等机构还是要在这些方面发挥作用。当然有一些网站也在尝试做这个事情,比如开设阅读社区,专门讨论和推荐图书。但我想数字图书馆终究不可能把所有问题都解决掉,它解决的是把图书馆里面收藏的图书,特别是一般人无法看得到的图书电子化,使其变成人人都可以得到的知识。像推荐图书导读这些工作,还需要其他的阅读机构来做。

  封寿炎:目前我们国内图书馆在数字化、网络化方面的情况如何?

  范并思:其实我们国内也有大大小小的图书馆数字化工程,但存在两个比较大的障碍。一是我们的图书馆界还没有树立那么牢固的核心价值理念。前些年我们的公共图书馆还要创收,搞有偿服务。而很多国家的图书馆从来都是公益性质的,他们提供免费服务,根本宗旨就是让大家得到更多知识,这种理念很多年来从来没有动摇过。第二就是体制上的障碍。比如某座图书馆是某所大学的,如果校方就是不愿意给你做的话,你就没办法做。虽然存在障碍和困难,但是国内的图书馆界也一直在努力。比如国家图书馆二期工程就是数字图书馆工程,他们把已经做好的一部分数字化资源上网,像民国期间出版的期刊和一些拓片,供读者免费查阅使用。这些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2009年09月22日 15:19 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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