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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玉树地震损坏28处国保、省保文物
发布时间:2010/5/31 所属类别:文化动态

        国家文物局今天(27日)披露,青海玉树7.1级地震对当地及周边文化遗产造成前所未有的破坏,贝大日如来佛堂及勒巴沟摩崖、新寨嘉那嘛呢堆等5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禅古寺、当卡寺、赛巴寺、结古寺等2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都有不同程度损失。

  国家文物局今天上午在北京通报了青海玉树地震灾区文物受损的总体情况和调查结果,以及震后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工作进展情况。三次深入地震灾区作调研的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司司长关强在会上详细披露了相关情况(讲话全文后附) 。

  据初步统计,玉树地震共造成青海、四川两省7县27个乡镇,总计30万平方公里范围内的5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以及4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若干文物点造成不同程度损失。关强介绍,青海省玉树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新寨嘉那嘛呢堆的佛塔大部受损,转经堂墙体开裂倾斜,部分嘛呢石墙体坍塌;贝大日如来佛石窟寺主殿上方岩石松动,对主殿构成威胁;藏娘佛塔及桑周寺塔体及墙体出现多处裂缝,地基出现沉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禅古寺、结古寺、当卡寺等多处建筑全部或部分倒塌,损失严重。部分寺院还面临山体滑坡带来的危险。幸运的是,在震后抢救工作的及时开展下,玉树州重要的社会文物《东仓大藏经》被完整地抢救出来,未出现损毁情况。四川省石渠县的部分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也受到较为严重损坏。关强司长透露,震后青海省政府和国家文物局迅速启动了玉树地震灾区文化遗产抢救工程,玉树至今没有发生因次级灾害所导致的文物二次受损情况。

  此前,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率专家工作组实地察看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贝大日如来佛堂及勒巴沟摩崖、新寨嘉那嘛呢堆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禅古寺、当卡寺、赛巴寺、结古寺等处受损情况。

  关于震后文物抢救保护工作,单霁翔指出:第一,要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总体修缮规划。根据每一处文物保护单位受损情况尽快制订抢救保护方案。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经费由中央财政负责,要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类型和所处地区采取相应的抢救保护方法;对受损省保单位进行分类,对历史悠久文物价值高的和修建不久的文保单位区别对待;第二,做好各方面衔接和协调工作。一是做好与党政部门的衔接和协调;二是做好与宗教部门的衔接和协调;三是做好文物部门之间的衔接和协调;第三,组建抢救修缮施工队伍。当地施工队伍情况熟悉,适应这里的生活工作条件。应动员当地民众参与,一方面考虑到当地民众对文物点有感情,另一方面通过参与文化遗产修复工程,增加当地群众收入。为保证施工质量,将于近期举办古建筑传统工艺培训班;第四,借鉴汶川地震灾区经验,成立玉树灾区文物保护单位抢救修缮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国家文物局和青海省政府分管省领导牵头的相关部门参加争取以最短时间启动各项工作。

  关强:玉树灾区文物受损情况与震后抢救保护工作

  [编者按]国家文物局5月27日上午在北京通报了青海玉树地震灾区文物受损的总体情况和调查结果,以及震后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工作进展情况。三次深入地震灾区作调研的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司司长关强在会上详细披露了相关情况。

  以下为关强司长讲话全文——

  玉树灾区文物受损情况与震后抢救保护工作

  一、4.14玉树地震中文化遗产受损情况

  2010 年 4 月 14 日 7 时 49 分发生的 7.1 级玉树地震在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同时,对文化遗产造成前所未有的破坏。据初步统计,玉树地震共造成青海、四川两省7县27个乡镇,总计30万平方公里范围内的5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3 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以及4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若干文物点造成不同程度损失。据关强介绍,青海省玉树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新寨嘉那嘛呢堆的佛塔大部受损,转经堂墙体开裂倾斜,部分嘛呢石墙体坍塌;贝大日如来佛石窟寺主殿上方岩石松动,对主殿构成威胁;藏娘佛塔及桑周寺塔体及墙体出现多处裂缝,地基出现沉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禅古寺、结古寺、当卡寺等多处建筑全部或部分倒塌,损失严重。部分寺院还面临山体滑坡带来的危险。玉树州博物馆、文管所受损严重。幸运的是,在震后抢救工作的及时开展下,玉树州重要的社会文物《东仓大藏经》被完整地抢救出来,未出现损毁情况。四川省石渠县的部分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也受到较为严重损坏。

  二、目前已经开展的工作

  加强震区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工作,对于传承中华文明,维护国家文化安全,正确坚持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保持民族地区文化特色,保护不可再生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具有重大意义。地震发生后,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青海省委、省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国家文物局会同青海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省文物局,在灾后第一时间积极投入抗震救灾工作当中。

  (一)启动震后应急机制。4月14日地震发生当天,国家文物局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建立震情信息报送渠道;4月15日,在国家文物局政府网站开辟救灾工作专栏,实时公布最新进展情况;18日,决定成立抗震救灾工作组,统筹领导震后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工作;20日至21日,董保华副局长赴西宁与青海省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研究部署震后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工作,为下一步现场考察评估、次生灾害预防以及规划、方案的编制等做好充分准备。

  (二)开展现场调查评估工作。4月15日,青海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省文物局在灾后第一时间即组成抗震救灾小组,前往灾区调查了解文物受损情况。4月26日至30日,在征得青海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同意后,国家文物局单霁翔局长带领古建筑、规划、壁画、岩土、考古等方面的专家,深入灾区,对新寨嘉那嘛呢堆、贝大日如来佛石窟寺和勒巴沟摩崖等多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现场考察,评估受损情况,基本掌握了玉树灾后文化遗产损失的总体情况。

  (三)加强震后受损文物的紧急支护。为防止险情进一步扩大,国家文物局已要求青海省文物局和当地文物部门立即对在地震中受损特别严重、结构存在安全隐患的文物建筑采取临时性支护措施,成立巡防组,设立警戒线,加强受损文物保护单位的看护,防止对周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新的危险。同时根据文物保护单位中寺院众多的特点,及时与寺管会等寺院管理机构联系,指导各寺院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文物安全。目前未发生因次生灾害造成文物二次损毁情况。

  (四)积极争取、落实震后文化遗产抢救保护经费。在初步调查评估的基础上,国家文物局会同青海省文物局紧急编制了玉树地震灾区文物抢救、保护经费预算。同时,为确保灾后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国家文物局已紧急向财政部申请抗震救灾抢救资金用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应急支护和前期勘测工作的开展。在该资金落实前,国家文物局已拨付80万元用于前期工作经费。同时,国家文物局还积极组织向青海玉树地震灾区人民捐款活动。捐款共计66.282万元。

  (五)正式启动玉树震后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工程。2010年5月14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国家文物局在玉树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新寨嘉那嘛呢联合举行了玉树震后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工程启动仪式,标志着震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正式进入实施阶段。启动仪式后,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解放军总装备部设计研究总院等单位立即着手开始了相关前期勘察设计工作,目前抢救保护方案已编制完成,正在履行相关论证、报批手续。

  (六)编制玉树文物抢救保护修复专项规划。为及时、有效、有序地开展玉树震后文物抢救保护修复工作,我局及时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玉树文物抢救保护修复专项规划。5月21日,该规划通过了专家评审。该规划范围涉及民政部门确定的青海、四川两省7县27个受灾乡镇。实施期限初步定为三年。规划内容主要涉及不可移动文物的抢救保护、可移动文物的清理、修复和博物馆、文馆所等机构的恢复重建等。

  三、下一阶段工作

  在下一阶段工作中,国家文物局将坚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青海省委、省人民政府,指导青海省文化、文物部门,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继续做好文物本体应急支护和现场保护。指导青海省文物局和当地文物部门加强对地震中受损特别严重、结构存在安全隐患的文物建筑的临时性支护,防止险情进一步扩大。同时认真开展文物受灾现场的清理、散落构件收集、保管和相关资料的收录、整理工作,为下一步修复工作打好基础。

  (二)指导开展玉树震后文物抢救保护工程组织实施工作。国家文物局将指导青海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青海省文物局加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抢险维修方案的编制,做好项目储备及维修材料采购、运输等准备工作,对震后文物抢救保护工作的开展给予全面指导和重点支持。

  (三)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与合作。玉树抗震救灾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国家文物局将继续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宗教事务局等有关部门的协调与合作,积极、及时沟通信息,密切互相配合,共同做好震后文物抢救保护工作。
 

转自:2010年05月28日 10:49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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